第六章 收费及奖助
第三十一条 按照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我省高等中职院校收费问题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执行,学费4500元/学年(各专业收费标准以学院的正式公布结果为准),住宿费900-1100元/学年。在新生入学时如有新的收费标准,则按照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第三十二条 奖助贷政策:
1.国家奖学金:每学年对品学兼优的学生给予5000-8000元奖励。
2.学院奖学金:每学年对品学兼优的学生给予1100-2000元奖励。
3.国家助学金:每学年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2300-4300元补助。
4.学院助学金:每学年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2000元补助。
5.勤工助学:学院为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予以资助。
6.特困学生生活补助:学院给予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每学年补助1000-3000元。
第七章 入学及复审
第三十三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在学院规定的期限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见学院新生报到须知。
第三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八章 监督机制
第三十五条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招生工作。
第三十六条 学院以“公开报名条件,公开录取标准,公开录取结果”的方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十七条 学院监督电话:(0933)8613056
第九章 其 它
第三十八条 学制:三年,全日制。
第三十九条 计划形式:统招。
第四十条 平凉职业技术学院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非英语语种的考生不得填报。
第四十一条 2022年招生专业(共36个):学前教育、早期教育、护理、助产、中医康复技术、针灸推拿、健康管理、旅游管理、歌舞表演、动漫制作技术、播音与主持、铁道交通运营管理、艺术设计、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建筑室内设计、大数据与会计、电子商务、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畜牧兽医、应用化工技术、园艺技术、花卉生产与花艺、分析检验技术、运动训练。
第四十二条 学院简介、专业介绍等详细信息见2022年招生简章或通过学院官方网站、公众微信平台查询。
第四十三条 为体现因材施教原则,充分发展学生专业特长,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提高学生培养质量,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在第一学期末有一次申请转换专业的机会,具体细则按照《平凉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十四条 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平凉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四十六条 学院招生工作由招生工作处负责,校内其他单位组织的招生宣传须经招生工作处批准后方可实施。凡未经招生工作处批准,私自宣传导致的招生问题,后果由宣传单位自负。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第四十八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
第四十九条 联系方式
网 址:http://www.plvtc.cn
招生工作处:0933—8613056
传真:0933—8616461
微信公众号:PLZYJSXY
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泾河南路16号
邮编:744099
第五十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学院招生工作处。
第五十一条 本章程自批准签发之日起生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