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全面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选拔人才。
第十二条 录取时,学校依据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并根据生源状况和预留计划情况,适量调整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考生的院校志愿录取执行所在省(区、市)的相关政策,专业志愿录取遵循“分数优先”原则,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四条 当同一科类、相应批次考生的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和外语单科成绩,优先满足成绩较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生的志愿。
第十五条 对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市:
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海南、湖北、福建、重庆、湖南、辽宁、河北、江苏、广东等14个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应与当地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学校专业选考要求匹配,录取时按当地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有关办法执行。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专业志愿录取以“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为原则,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由高分到低分排队录取。
第十六条 报考建筑学(中外合作办学)、风景园林(中外合作办学)、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环境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外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90分。
建筑学(中外合作办学)、风景园林(中外合作办学)2个专业的考生一般应具有徒手绘画基础。
第十七条 非英语类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八条 录取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详见《天津城建大学202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第二十条 内地新疆班录取工作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学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少数民族预科生录取,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如生源所在省(区、市)未公布分专业计划,学校录取时按服从专业调剂录取。
第二十二条 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学校在接到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录取审批单后,以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向考生邮寄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三条 对录取考生的体检要求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二十四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应持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应征入伍新生应按学校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与学校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
新生入学后,学校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天津城建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和《天津城建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等相关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和复查,艺术类录取的学生入学后还将进行专业复试。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五条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天津城建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办法》的有关规定,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可以申请转专业;艺术类等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以及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不得转专业。
第二十六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核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城建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规定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第二十七条 天津城建大学设有多种形式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岗。
第二十八条 收费标准
学校学费标准执行天津市有关规定。
1、管理、经济类各专业:每生每学年4400元;
2、理工、外语类各专业:每生每学年5400元;
3、设计学类各专业:每生每学年12000元;
4、软件工程(合作办学)专业:按照天津市发改委批准的示范性软件学院收费标准执行;
5、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环境工程(中外合作办学)、建筑学(中外合作办学)、风景园林(中外合作办学)4个专业:每生每学年30000元。
学校住宿费标准执行天津市有关规定。
1、4人间:每生每学年1200元;
2、6人间:每生每学年1000元。
以上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如天津市规定有调整,均按调整后的收费标准执行。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及各省(区、市)有关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2年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区、市)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招生政策调整,录取政策相应调整并另行公布。
第三十二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招生咨询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学校招生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学校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6号 邮编:300384
学校网址:http://www.tcu.edu.cn
本科招生网址:http://recruit.tcu.edu.cn/
本科招生咨询电话:022-23771790
本科招生监督电话:022-23085062 23778079
本科招生电子邮箱:zhb@tc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