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学习年限和学习方式
学习年限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4年,采取周末上课的教学方式。实行学分制,学生须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按照教学计划和相关规定选课和考试,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完成专业实习和毕业(学位)论文。
五、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完成硕士毕业论文并通过北京大学组织的答辩,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国家颁发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六、户口和档案
被我校录取的工程管理硕士学生的户口和档案可转入北京大学,毕业后按我校有关规定择业。
七、学费与奖学金
学费为9.9万人民币,分两年交清。每年学费为4.95万元,学生须于每学年注册时按学年交纳学费。届时未交纳或未足额交纳学费者,将不予办理入学及注册手续。
北京大学工学院将向综合表现优秀的在校生提供各类奖学金,具体奖励办法及金额详见工学院网站有关规定。
八、住宿
住宿及费用自理。
九、违纪处罚
如发现考生有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招生咨询
北京大学工学院
咨询电话:010-62767454(赵倩老师)、010-62766328(李森老师)、010-62755444
传 真:010-6275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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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100871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10-62751354、010-62756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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