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将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如发现考生伪造证件将通知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五、初试
(一)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科目
1月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月4日下午 外国语
1月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月5日下午 业务课二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单独考试研究生的思想政治理论和英语由我校自主命题,业务课与同专业统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科目相同。其他研究生初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其中,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英语一、日语、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化学(农)等科目为全国统考或联考科目,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的相关机构组织编制,各地书店有售。
翻译硕士英语、社会工作原理、教育综合、农业知识综合四、体育综合、汉语基础、英语翻译基础、统计学、社会工作实务、汉语国际教育基础、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等科目根据各专业学位教指委提供考试大纲或指导性意见由我校命题;其他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主命题。以上科目的参考书目可与出版社、我校相关学院联系或网上查购,考试大纲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上查询。考生务必按我校招生专业目录的规定选择相应的考试科目,否则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初试成绩预计于2014年3月上旬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考生可上网查询打印成绩通知。
六、复试
(一)教育部约在2014年3月下旬确定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将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单独考试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由我校自定。我校及各学院将在网上公布符合要求的参加复试人员名单。
(二)复试安排在2014年4月,复试办法将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考生根据各学院复试要求参加复试。
(三)我校将在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四)复试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考核、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体格检查等内容。复试采用笔试与口试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按照120%左右掌握,生源充足的专业将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具体要求详见当年复试办法。
(五)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笔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和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七、调剂
调剂工作在2014年4月开展,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录取政策公布具体的调剂要求和程序,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录取
(一)录取工作: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生的考试诚信状况是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录取工作在2014年5月中旬结束,经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核批准后,于6月中下旬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录取类别: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不转人事关系,在被录取前均须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三)保留资格:被录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校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九、入学
2014年9月,考生按《入学须知》的要求按时办理报到入学手续。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我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新生复查期间的举报情况、调查情况、处理情况将在全校范围内公开。
十、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将把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一、学制和学费
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2至3年,学习成绩优秀者可按我校相关规定申请提前毕业。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研究生实行在职攻读的弹性培养模式,其他类别硕士研究生实行全日制培养模式。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核定高校在职攻读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收费标准和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10〕343号)规定,我校工商管理硕士的学费为49000元/全程·生,公共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的学费为39000元/全程·生,其他类别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将在福建省物价部门确定后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
十二、在校学习期间待遇
符合要求的硕士研究生可享受研究生奖学金和助学金,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和福建省教育厅规定,确定具体奖学金和助学金发放标准,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
十三、就业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十四、其他
(一)根据教育部招生有关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业务课考前辅导班。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本简章涉及的政策若与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出入,以教育部公布的政策为准。
(四)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和各招生学院网页,以便及时获取有关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
(五)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394。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350117。
联系电话:(0591)22867434,传真:22867447。电子信箱:yzb@fjnu.edu.cn。
网址:http://yjsy.fj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