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专业复试报名(报到)
全国联考科目即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成绩达到我院规定的分数线者,才可以参加我院复试报名。
1.报名时间与地点:复试报名时间和地点待全国联考成绩公布后,在中国美术学院招生网上通知。
2.复试报名(报到)时,我院须进行资格审查,届时考生应出示以下材料:
(1)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资格审查表》中,“报考学位种类”填写“艺术硕士”,“专业学位代码”为“135100”) ;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大学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详细的艺术简历一份;
(5)专科学历者须提交省部级以上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费240元。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者不予考试及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
(一)初试(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负责组织)
1.考试科目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含艺术学基础、英语),实行全国联考,统一命题,为闭卷笔试。考试的组织工作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负责。
2.考试时间、地点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科目全国联考时间为2014年10月26日(8:30—11:30),考试地点由现场报名点指定。
(二)复试(由中国美术学院自行组织)
1.考试科目:①政治理论;②专业论文;③创作或设计;④综合面试
2.考试时间、地点: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为杭州中国美术学院南山校区。
六、录取与入学
我院将依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和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其中专科毕业者录取人数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10%。2015年4月公布录取结果,2015年6月寄出录取通知书,2015年9月入学。
七、培养方案
学制2年,以导师指导和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教学。按照中国美术学院制定的《中国美术学院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培养方案在中国美术学院研究生处网页上公布。
八、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满培养方案要求的学分,成绩合格,通过毕业创作(设计)和学位论文答辩,经中国美术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九、考试参考用书
1.《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全国联考考试大纲及指南》(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
2.《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政治理论考试大纲》(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
十、其他
1.学习期间不迁户口和档案,完成学业后回原单位工作或自主择业。
2.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住宿原则上自行解决。
3.本院对考生的相关通知或说明主要通过中国美术学院招生网公布,请考生务必经常登陆“中国美术学院招生网”网页,认真查看有关招生信息。
联系部门:中国美术学院招生办 咨询电话:0571-87164629
地址:杭州市南山路218号中国美术学院招生办 邮 编:310002
网址:中国美术学院招生网(http://zb.caa.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