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退费办法
第十八条 我校严格按福建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十九条 学费标准:每人每学年8800—9800元。具体分专业学费可登录我院网站查询。
第二十条 住宿费收费标准:四人间、六人间1200元。
第二十一条 代办费收费标准:代办费(教材费)850元;军训服装及体检代办费350元。
代办费由学院代收代支,严格遵守“专款专用”的原则,每学年按实际发生额结算一次,毕业前余额退还。
第二十二条 学校按有关规定实行医疗与意外保险制,学生必须购买大学生医疗保险,未办理的学生可到学校申请办理。
第二十三退费办法:按闽价〔2006〕费154号和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文件执行。
第六章 毕业生学历证书
第二十四条 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录取的学生属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将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享受国家全日制普通专科学历相应待遇。
第七章 咨询和联系方式
第二十五条 凡有意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欢迎登录学院网站或来电咨询。
学院网址:http://www.fzacc.com ;
学校微信公众号:fzacc1;
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fzacczsb;
招生咨询电话:0591-88029322.62098091;
传真:0591-62098091 ;
招生咨询QQ群:2747535802。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录取结束后,录取结果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和学院网站上公布,录取通知书于录取结果公布后统一寄出。
第二十七条 我校未委托、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福州英华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