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有序实施,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及生源地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二条 学校的全称为“湘南学院”,部标代码为“10545”,英文名称为“Xiangnan University”(缩写为“XNU”)。
第三条 湘南学院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隶属湖南省教育厅主管的全日制公办综合性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 校本部驻地为湖南省郴州市郴州大道889号。学校分两个校区办学,即王仙校区(郴州市郴州大道889号)和北湖校区(郴州市北湖区人民西路25号)。
第五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通讯地址为湖南省郴州市郴州大道889号湘南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邮政编码:423000;招生咨询电话:(0735)2653053、2653178(专线)、2653052、2653055、2653189(备线);监督电话:(0735)2653031;电子信箱:xnxyzsb@163.com;网址:https://www.xnu.edu.cn。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招生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规定、实施细则,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设在招生与就业指导处)的主要职责是执行学校制定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考试,做好录取工作和数据统计、分析与上报工作,开展招生工作的创新改革和科学研究。
第八条 学校成立由校纪委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规定的贯彻落实,确保招生录取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实施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根据上级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按照湖南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办学实际、生源分布、就业情况和科学发展等综合因素,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科学、合理、规范编制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校长办公会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十条 招生来源计划经湖南省教育厅和教育部审批后,分发到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通过官方渠道向社会公布。学校各类招生计划(含公费师范、免费医学、高水平运动队、少数民族预科班等)均按规定进行编制、公布和调整。
第五章 考试与考核
第十一条 湘南学院经教育部批准,面向全国招收篮球、足球高水平运动员,学校每年制定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组织符合条件的高水平运动员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确定合格入围名单,在学校网站和教育部阳光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平台公示,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第十二条 学校按规定在五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组织艺术专业测试,确定专业成绩合格入围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报教育部备案。专业合格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学校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