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招生考核方式
我校将本着公平、公正原则在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以文化考试与综合测试相结合方式进行考核。
1、应届普通文、理科考生考核内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换算等级成绩总分+综合测试。按会考成绩进行六个等级计分(A等90-100分记30分,B等80-89分记27分,C等70-79分记24分,D等60-69分记21分,E等为补考及格记18分,F等为有成绩而补考不及格记15分)
2、没有会考成绩考生(含往届普通文理科考生、对口类考生)考核内容:文化考试(语文150、数学120)+综合测试。
3、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480分,主要考察学生的心理素质、健康素质、表达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实践动手能力等,其目的是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职业倾向性。
4、体育特长生考核内容:高中学业水平成绩*30%+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总分480分,其中身体基本素质测试180分,专项测试300分。考生最终成绩按文化成绩*30%+身体基本素质测试+专项测试成绩计算。
5、考试时间:4月13日,上午:8:30~16:30文化考试、综合测试
6、考试地点:文化考试、综合测试原则上均在学院新校区进行。
7、所有符合考试条件考生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B类考生还必须携带所有资格审查资料的原件。
8、报名收费:按省物价局文件收取考试费标准80元/人(通过微信缴纳),12日自行打印准考证。
八、录取原则
1、A类计划中按应届普通文理科考生、往届普通文理科考生、对口类考生,按两类考生参考所占比例确定相应录取人数比例,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按综合测试优先录取原则;录取专业原则上为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
2、B类计划体育考生按高中学业水平成绩*30%+专业测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出现总成绩相同,则按照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若专业测试成绩相同,则按照基本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身体素质测试低于140分或专项测试低于240分不予以录取;艺术(美术、音乐、播音等)特长的考生按联考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出现总成绩相同,则按照联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中职学生获得国家级技能比赛名次的考生,面试合格即可录取。符合条件考生少于B类计划人数时先在本类调整录取,多余计划再转入A类。
3、C类计划对就业前景好、市场需求大、紧缺的专业:食品生物技术、化工装备技术、商务英语、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高分子材料工程技术、精细化工技术(涂料方向)等,按所报专业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等级总分+测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符合条件考生少于该计划人数先在本类调整录取,多余计划再转入A类。
4、若考生填报我院二志愿被录取且办理了录取确认手续,同时又被其它学校录取并确认和上报考试院的考生,按文件规定“同时录取按考生填报院校志愿先后顺序处理”的原则,取消我院录取资格。
5、有下列情形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还将按照湖南省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测试缺考的考生;考试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的考生。
6、录取程序:我院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凡被我院正式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湖南省2018年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及录取。录取通知书将于8月中旬统一发放。
7、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录取确认手续。逾期未办理者,视为自愿放弃单独招生录取资格,空出的计划将在同类别内顺延进行补录。具体办理要求将随预录取名单向社会公布。
8、凡被我院单招录取新生不得办理转学,不能转换专业。
九、日程安排
序号 | 时间安排 | 工作内容 |
1 | 3月15日-4月9日 | 考生在网上进行单独招生报名 |
2 | 4月 10 日 | 资格审查 |
3 | 4月 12 日 | 核发准考证 |
4 | 4月 13 日 | 单独招生考试 |
5 | 4月 17 日 | 网上公布单独招生预录取名单和办理录取确认手续相关要求 |
6 | 4月 18-20 日 | 办理录取确认手续 |
7 | 4月 20-25 日 | 补录 |
8 | 4月 30 日前 | 网上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
9 | 5月 10 日 | 拟录取考生名单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
10 | 5月 20 日前 | 网上公示正式录取考生名单 |
十、监督机制
1、为确保学校单独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将学校监督电话向社会公布,接受广大考生、家长及社会的共同监督。纪委监督电话: 0731-22537678。
2、命题、考试与评卷在省教育厅和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3、加强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 实施“阳光工程”。
十一、收费标准
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学费标准收费,所有招生专业学费标准如有变动以物价部门新的文件为准。
十二、联系方式及信息公开渠道
联系电话:0731-22537637、22537638、22537641(传真)
联 系 人:汪老师 王老师 邮 编:412004
地 址:湖南省株洲市云龙区智慧大道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信息公开:学院招生网http://zsb.hnhgzy.com/hnhgzyzs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