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八条 学费标准遵照《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执行,文科类本科(含文理兼收专业)4400元/生年,理工类本科5000元/生年;文科类专科(含文理兼收专业)3700元/生年,理工类专科4200元/生年;艺术类本科8000元/生年,艺术类专科60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本科土木工程专业(与爱尔兰阿斯隆理工学院联合办学)140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专科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与俄罗斯科斯特罗马国立大学联合办学)12000元/生年;软件类专科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8000元/生年;住宿费为每人每年600元至1000元,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