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费用、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等情况
第十八条:各专业学费标准严格按照河南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批文执行。新生入学时,按河南省物价部门当年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等。
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普通本科学费标准为 : 文科类专业每生每年12900元,理科类专业每生每年12900元,学前教育、护理每生每年13900元,环境艺术设计每生每年14900元。
专科学费标准为:文科类专业每生每年5600元,理科类专业每生每年5900元,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年6300元,医学类每生每年6900元。学前教育每生每年6600元,音乐表演每生每年7800元,护理每生每年7600元,临床医学9800元。(如学费标准调整,将按照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住宿费1500元/年。如有调整,以当年河南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有关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学校所设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综合奖助学金。
第二十一条: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
第二十二条: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用以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六章 招生咨询 录取信息公布方式
第二十三条:招生咨询方式:
电话:0394-8385111
学校网址:http://www.zkkjxy.net
通信地址:河南省周口市文昌大道东段河南科技职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第二十四条:录取信息公布通过我校网http://www.zkkjxy.net公布。
第二十五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六条:学校没有委托任何社会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适用于本年度本科、高职层次招生。
第二十八条: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以本章程公布的为准,本章程若有与上级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河南科技职业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