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复试地点:中北大学各学院;
3、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4、复试科目具体见招生专业目录;
5、复试办法另行通知。
七、录取
(一)我校在经过复试和政审后,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录取名单;
(二)招收为委托培养的硕士研究生,必须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后方可录取。
(三)我校接受推免研究生,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可以直接与我校研招办联系安排相关事宜。
八、其他
(一)上述说明如与国家2012年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文件为准;
(二)我校进行了培养机制改革,从2012年开始实行公费、自费制度有较多的公费名额,并设立了多项奖励制度,安排了助研、助教、助管等三助岗位,为学生提供更多的锻炼机会。(详见附件有关文件);
(三)经教育部批准,我校具有在港、澳、台招收研究生的资格;
(四)考生应随时关注我院网站,我们会及时将有关招生信息在网站上予以公布。
热忱欢迎各地有志之士报考中北大学硕士研究生!
招生单位:中北大学 招生单位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学院路3号
邮编:030051 招生单位代码:10110联系电话:(0351)3922165
传真:0351-3920345 联系部门:中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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