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1.考试科目为基础课和综合课两门。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2.基础课中的《高等数学》、《大学语文与写作》、《管理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专业的两门课程均实行联考,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依据各科目考试大纲要求统一命题,统一考试;其余课程分别由招生院校根据专业特点单独命题,单独考试。
3.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4月18日,具体时间详见下表:
日 期
4月18日(星期日)
上午( 9﹕00—11﹕30)
基 础 课
下午(14﹕00—16﹕30)
综 合 课
艺术、体育类综合课考试时间可规定为3小时,具体由招生院校确定。
4.准考证号码由12位数字组成,前2位为招生年份,第3—6位为招生院校代号,第7—8位为招生专业代码,后4位为顺序号。
5.考试地点设在各招生院校内。考生于4月17日到所报考院校领取准考证和熟悉考场。
6.考试管理工作参照《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务管理规程》执行。
7.各招生院校于4月27日在本校网站公布成绩,供考生本人查询。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布后三个工作日内,凭准考证向报考院校申请查卷。查卷只查漏评、误评,积分及统分差误,不查评卷的宽严。
四、录取
1.录取工作贯彻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由招生院校负责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招生院校根据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和考生成绩划定录取分数线,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招生院校须事先制订并向社会公布具体录取规则,按规则择优录取。
3.在校期间通过CET-4级以上考试者(或成绩在国家及格线以上)或获得省大学生科技竞赛、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者,可酌情加分,所加分数累计不能超过10分,具体办法由招生院校制定,于报名前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
4.生源不足的专业录取人数原则上控制在报考人数的70%以内。招生院校如愿意接收报考其它院校相同专业考生,可向省教育考试院申请统一调剂。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计划和考生成绩确定并公布调剂要求,网上征求考生志愿后按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5.招生院校确定录取名单后,须于本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录取结果须于6月底前在招生院校网站上公布。
6.录取通知书于6月寄出,由招生院校寄给考生所在学校招生办,再由学校转交考生本人。
五、教学组织与管理
1.学制、学费、文凭、户粮关系及就业。
普通高校专升本为全日制脱产学习,学制两年(注明三年制的除外)。学费按普通公办生收取,收费标准按照物价局的规定执行。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粮迁移手续。毕业后发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文凭表述为“我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毕业后享受国家普通本科毕业生待遇。
2.新生在9月初入学。新生报到时,必须交验普通专科(高职)毕业证原件,届时未拿到专科毕业证书的取消入学资格。不按期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3.新生入学后,学校要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我院备案。
4.专升本学生入学后不允许转学、转专业。
六、其它
1.报名考试费由考生所在学校收齐交至省教育考试院,考点学校考试费由我院按比例拨付。
2.《浙江省2010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考生登记表》、《浙江省2010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考生花名册》由考生所在学校整理后于3月31日前送交招生院校。
3.考生档案由考生所在学校负责组建并密封后,寄送招生院校招生办。档案材料组成:考生中学及大专学习期间的档案。
4.联考科目考试大纲可在浙江教育考试院网站下载。其余科目考试大纲及指导用书请到各招生院校网站下载或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