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核办法
考生必须参加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文化联合测试及学校自行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按“文化联合测试+综合素质测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
1.文化联合测试
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参加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的文化联合测试(符合我校免试条件的考生除外)。
(1)时间:2017年3月20日(由各市招办统一组织)
(2)分值:文化联合测试依据高中课程标准进行,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成绩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成绩按如下规则算入总分:A级95分,B级80分,C级65分,D级50分。
(3)成绩公布:2017年4月10日前由学校发布考生文化联合测试成绩
2.综合素质测试(含体育艺术特长生加试)
在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与监督下,由我校组织进行。学校依据文化联合测试成绩,原则上按不超过计划数2倍的比例确定获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考生名单。综合素质测试方式为面试。面试内容根据相关专业学习需要制定,主要考核语言表达、创新思维、心理素质、反应能力、职业倾向、知识面等基本素质。
(1)形式:专家提问,考生现场解答,才艺及作品展示,专家集体评分。
(2)总分:200分
(3)时间:2017年4月22日-23日8:00-18:00
(4)地点:江苏护理职业学院大学城校区(淮安市科技大道9号)
(5)要求:考生须按学校招生信息网上的时间安排,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文化考试准考证按时到指定地点办理报到手续,并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填写好的免文化测试书面申请表、加分书面申请表、体育艺术特长生申请表(招生信息网上下载);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申请免文化测试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能反映个人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作品;申请政策加分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缴纳综合素质考试费用,参加相关考核。
七、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考生考核总成绩=文化联合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加分。
1.划线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核总成绩综合考虑划定录取控制线。
2.录取原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同分的考生按文化测试成绩、面试成绩、英语考试成绩依次排序。
3.学校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录取结果在学校网站上公布,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政策加分
类别 | 项目 | 等级 | 分值 | 备注 |
综合优秀生 |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 | 省级以上 | 20分 | 高中阶段获得证书 |
地(市)级 | 10分 | |||
区(县)级 | 5分 | |||
文化优秀生 | 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测试成绩 | A | 5分 | 最多可算4个 |
B | 3分 | |||
科技特长生 | 高中阶段参加科技、创新、发明等大赛(含团体) | 省级以上 | 20分 | 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 |
地(市)级 | 10分 | |||
区(县)级 | 5分 | |||
高中阶段的发明专利 | 20分 | 专利证书 | ||
高中阶段获得的职业技能证书 | 高级 | 20分 | 社会劳动保障部门核发 | |
中级 | 10分 | |||
初级 | 5分 | |||
文、体、艺特长生 | 高中阶段参加英语、作文、书画等文化大赛 | 省级三等奖以上 | 20分 | 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 |
地(市)级三等奖以上 | 10分 | |||
区(县)级三等奖以上 | 5分 | |||
艺术、体育特长生 | 等级考试十级 | 20分 | 社会艺术水平等级证书 | |
等级考试九级 | 10分 | |||
等级考试八级 | 5分 | |||
省级三等奖以上 | 20分 | 高中阶段获得 | ||
地(市)级三等奖以上 | 10分 | |||
区(县)级三等奖以上 | 5分 | |||
国家二级运动员 | 20分 | 证书 | ||
其他 | 烈士子女 | 10分 | 证明材料 | |
少数民族考生 | 3分 | 证明材料 | ||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 10分 | 证明材料 |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经学校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录取时将在考生总分的基础上进行加分。凡获得多项荣誉者,按最高奖项计分,不累积计分。
以上加分情况,由学校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在学校网站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执行。如照顾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我省2017年招生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