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我校获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开始招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研究生。我校MPAcc教育设置中小企业财务主管、金融企业会计和注册会计师(金融审计方向)等三个专业方向,通过校行企密切合作、协同创新,坚持需求导向、项目驱动的人才培养模式,不断优化人才培养流程,为中小企业、金融行业以及注册会计师行业培养职业素养良好、兼具较强实践应用能力和较高综合素质的应用型高级会计专门人才。
一、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应于2017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后到2017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且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该条件将在复试前核实):
①大学英语四级成绩报告单的成绩在425分以上或取得大学英语四级合格证;
②已修完5门以上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需提供由高校教务部门或国家考试机构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成绩证明)。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同等学力考生、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的初试科目与其他考生相同,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所报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二)湖北省仅接受本省高校应届本科毕业考生、本省户籍往届考生和长期在本省工作但户口未随迁的往届考生报考。
湖北省内报考我校的考生请选择武汉工程大学报考点报考。湖北省外报考我校的考生的报考点以当地省级教育考试管理机构发布信息为准。
本省户口往届考生选择在户口所在地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本省户口往届生在工作所在地报名须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长期在本省工作但户口未随迁的往届考生报名时须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和派出所开具的居住证,以及报考点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因未按规定提供上述材料而造成报名点不予现场确认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拟报考我校“会计硕士(全日制)”的推免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我校相关院系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推免生接收办法及招生简章见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湖北经济学院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报考说明
(一)报考单位及代码:湖北经济学院(代码:11600)
(二)报考专业及代码:
会计硕士(全日制)(代码:125300)
会计硕士(非全日制)(代码:125300)
(三)报考类别:会计硕士(全日制)、会计硕士(非全日制)
(四)考试方式:统一参加管理类联考。两类考生将分别划定初试分数线。
(五)初试科目:①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②204英语(二)
(六)请考生仔细核对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为录取信息,一旦提交不能修改。请考生务必确认报考专业、报考类别、考试科目、姓名、身份证号、报考点、招生单位、专业等信息。考生自行承担以上失误造成的后果。
(七)考生在考试科目栏中须严格、准确地注明考试科目代号。
三、学制与培养方式
学制:3年(其中实习期半年至一年)。
培养方式:会计硕士(全日制)研究生采用全日制方式培养,全脱产学习;会计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应为在职人员,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周末学习和节假日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
会计硕士研究生修满规定学分,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合格并通过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者,由湖北经济学院授予会计硕士学位,并颁发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